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办理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手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山东省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取得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相关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和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名称 |
学制 |
类别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办学地点 |
软件技术 |
3年 |
理工 |
50 |
5000 |
西校区 |
酒店管理 |
3年 |
文理 |
50 |
4800 |
西校区 |
音乐教育 |
3年 |
艺术 |
50 |
7000 |
西校区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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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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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并根据提示网上如实填写《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并通过我院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其它格式无效)。
报名时间:4月18日-25日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网址:http://www.qtc.edu.cn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3.资格审核
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09年高考考生信息库进行比对。
将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的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确定其参加专业素养测试的主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等的条件下,根据下列顺序确定学生:①学业考试成绩中高一级档次多者优先;②同档次情况下,与录取专业相关的科目档次高者优先;③同等条件下,录取专业选修分数高者优先。
(1)软件技术、酒店管理专业按照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素养测试环节的考生数量。符合《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鲁招委〔2009〕3号)文件中各项加分政策及获得下列奖励的考生可直接参加专业素养测试:
①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考生;
②获省级行政部门组织的省级比赛一、二等奖的考生;
③获国家级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④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
⑤取得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的考生;
(2)报考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只要符合报名条件可直接参加专业素养测试。
4.现场确认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信息,并领取准考证。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原件。
③获奖证书复印件(确认现场须出示原件)。
④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
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⑥2009年高考体检单(复印件)。
现场确认时间:5月8日上午8:30-17:30、5月9日上午8:30-11:30,5月9日下午16:00-17:30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地址: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学院(青岛市市南区金坛路17号)。
5.学院根据省物价局《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报名费30元/生,软件技术专业考试费40元/每科,酒店管理专业面试费50元/生,音乐教育专业测试费120元/生。
四、考核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组织以专业素养测试为重点的考核方式。
1. 考核内容
专业素养测试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由学院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方式如下:
软件技术专业测试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知识。酒店管理专业测试内容分为:①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以及发掘考生的外在形象优势和特长;②人文素养、发展潜力、专业认同感和心理素质。音乐教育专业测试分为舞蹈表演和影视制作两个方向。
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2. 考核时间:5月10日
3.考核地点: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学院(青岛市市南区金坛路17号)。
4.加分政策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鲁招委〔2009〕3号)文件中各项加分政策。各项加分因素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原始证明材料。
五、录取
考生总分为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和各项加分之和。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分综合考虑,按专业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各专业按计划数及录取控制线,从高分往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如出现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录取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学院招生处负责将经领导小组确定的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在网上公示。
六、具体日程安排
时间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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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25日 |
考生登录学院单独招生网报名(学院网址:http://www.qt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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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29日 |
考生资格审核,确定参加专业素养测试的考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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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5月7 |
网上公布参加专业素养测试的考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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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9日 |
考生到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5月8日上午8:30-17:30、5月9日上午8:30-11:30,5月9日下午16:00-17:30领取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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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 |
专业素养测试,阅卷,统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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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
确定拟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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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18日 |
在学院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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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
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录取考生成绩库、拟录取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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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
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西校区 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 邮政编码:266555
南校区 青岛市市南区金坛路17号 邮政编码:266071
咨询电话:0532—86105300 86105536
传 真:86105593
联 系 人: 林老师
E-MAIL :zsc@qtc.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qtc.edu.cn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学院路线:1.乘长途车到青岛四方长途汽车站,转乘322路公交车至延吉路下车;2.乘火车到四方火车站,转乘322路公交汽车至延吉路下车;3.乘火车到青岛火车站,转乘2路公交汽车至金坛路站下车。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黄岛校区路线:1.乘坐到黄岛的长途车到开发区长途汽车站,转乘18路公交车至青职学院站下车;2.从青岛轮渡乘船至黄岛轮渡码头,再乘1路、18路、801路公交车至青职学院站下车;3.乘长途车到青岛四方长途汽车站,转乘到开发区的长途汽车,至青职学院站下车;4.乘火车到四方火车站,然后到青岛四方长途汽车站,转乘到开发区的长途汽车,至青职学院站下车;5.乘火车到青岛火车站,然后乘8路公交车到青岛轮渡,从青岛轮渡乘船至黄岛轮渡码头,再乘1路、18路、801路公交车至青职学院站下车;6.自驾车从学院南门进。